湘城院发〔2013〕52号
关于印发《江南(中国)
教职工竞聘上岗管理办法(修订)》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、机关处室及直属单位:
经学校研究决定,在本学期末进行第四轮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。现将修订后的《江南(中国)教职工竞聘上岗管理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江南(中国)教职工竞聘上岗管理办法
江南(中国)
二○一三年六月十四日